1、从法律层面讲,民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条是诚实信用原则,难道这不是一项道德规范?当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之时,可以适用法律原则,既然连民商法法条解决不了的时候,都可以援引道德规范,那为什么在电脑面前的我们就要将道德规范和商业分离开来?
2、从经济学层面来讲,每个个体从自身利益出发,如何以最低的成本表达自己的诉求才是大多数人的选择。表明自己的态度,谴责无良商家,做了总比什么都不做强。一个官司少则三个月,多则几年,有几个人耗得起?这也是司法成本。
楼主想鼓励大家用法律武器对抗现实的侵害,想法没错,但是法外空间仍然需要道德规范的存在。比如,有些专卖店营业员存在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,这个法院可不管,也只能吐槽吐槽商家,希望它完善管理,或者通报周围的人不光顾。
再比如,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环境,你作为路人能路见不平告到法院吗?不能,主体不适格,法院不受理。你只能以提供线索的形式报环保部门,由他们罚款、责令整顿或起诉到法院。这个提供线索也不排除网络曝光的手段,键盘侠也是有用的。